10.3969/j.issn.1004-9142.2007.03.024
论教育法的基本原则
教育法的基本原则,是指贯穿全部教育法律规范,具有指导和制约教育立法、教育活动、教育行政和教育司法意义,并能够体现教育法治基本精神的行为准则和法制原理.依据成为我国教育法基本原则的条件,我国教育法确立的基本原则应该有四项原则:保护教育权利的原则;有利培养人才的原则;维护教育公益的原则;综合为治的责任原则.
基本原则、教育权利、培养人才、教育公益、综合为治
D922.16(中国法律)
2007-07-3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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