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1-5973.2010.06.031
论胎儿损害赔偿请求权的民法保护
国外民事立法中,一般都有对胎儿人格权的延伸保护的法律规定.关于胎儿权益保护的理论依据,主要有三种学说,即生命法益保护说、权利能力说以及人身权延伸保护说,近来又有分期保护说.胎儿作为即将出世的未来公民,慈母般的民法典应当将对公民人格利益的保护向前延伸,赋予胎儿特殊的民事权利能力,并提供有力救济以满足其所受损害之赔偿请求权.
胎儿、民事权利能力、损害赔偿请求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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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23(中国法律)
2011-03-2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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