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1-5973.2003.06.017
论唐代乡村的民间结社
唐代民间私社的活动比较普遍,除了以修寺、造像、诵经、设斋等奉事僧佛的社邑外,以营葬活动为主,兼及其他经济互助活动的社邑是唐代民间私社的主体.除社祭功能外,唐代民间私社还具有其他若干种社会功能,具有严密的组织和独特的活动方式,是与官方的乡里组织并存的民间组织体系,在乡村社会中起着重要作用.
唐代、民间私社、乡村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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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242
2006-09-0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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