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8-0457.2005.06.013
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问题与对策
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对于增加农民收入有着重要意义.本文通过对我国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在近20年发展过程中出现的主要问题进行分析,认为由于没有明确的法律条文规定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在我国社会经济生活中的地位(基础性制度安排),也没有统一的规则规范组织的行为(次级制度安排),我国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运行出现了地区性发展不平衡、产权不清晰、管理效率低下以至出现部分地区农民纷纷退出组织的现象.因此必须加快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立法;加强对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资金投入;转变政府职能,加强宣传力度;规范组织的运行管理机制;重视人力资本的建设以推动我国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发展.
组织立法、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农村经济制度
24
F306.4(农业经济理论)
2006-03-0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4页
536-5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