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8-0457.2004.03.011
贵阳市无公害蔬菜基地土壤环境质量的监测与评价
通过对2000~2002年贵阳市白云区、乌当区、小河区、花溪区及修文县、开阳县、清镇市、息烽县多个蔬菜生产基地的表土和底土(53个样品)中重金属离子(汞、砷、铅、镉、铬)的含量进行检测,以GB/T18407.1-2001<农产品安全质量无公害蔬菜产地环境要求>为标准,采用单因子指数法及Nemerow综合指数法进行评价,其分析结果表明,贵阳市无公害蔬菜生产基地的大部分土壤中的5种重金属离子的含量基本在GB/T18407.1-2001规定的范围内,但也有个别区域内的土样中砷、镉含量达到了警戒线的含量范围,白云区底土中砷的单因子综合污染指数达到0.7968、乌当区表土中镉的单因子综合污染指数达到0.7542,两者都属于0.7~1.0污染警戒线范围.监测区域内土壤的表土、底土重金属综合污染指数分别为0.3785、0.4204,小于0.7,污染等级属于安全,污染水平为清洁,土壤环境质量为1级.
土壤、重金属、土壤污染、土壤环境质量评价、重金属含量、评价标准
23
X825.273(环境质量分析与评价)
2004-09-2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6页
234-238,2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