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0-2324.2016.02.013
陕西省县域乡村发展类型及乡村性评价
陕西省是我国西部重要省份,地域面积广大,农村人口众多,但乡村发展程度差异较大,认识并评价其乡村性,明确乡村发展方向,对于推进陕西省城乡统筹发展,建设美丽乡村具有重要意义。基于陕西省2013年县域数据,通过各产业产值占生产总值的比重划分乡村发展类型,并采用多因素综合评价法,借助ArcGIS软件,对陕西省县域不同乡村发展类型的乡村性空间分布进行分析。结果表明:(1)陕西省有46.31%的县域农业、工业以及商旅服务业得到均衡发展,而农业主导型、工业主导型,商旅服务型各占14.57%、27.59%、11.53%;(2)由于其他因素及乡村多功能发展的原因,陕西省县域尺度上的乡村性存在显著差异,关中地区大部分县域乡村性较弱,陕北地区乡村性较强,而陕南地区乡村性适中。并且同一乡村发展类型区域的乡村发展程度不同,但不同乡村发展类型却具有相同或相近的乡村性指数。因此,提出陕西省要实现乡村转型,促进县域经济发展,一要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加强基础设施建设,为乡村发展奠定基础;二要立足自身优势,发展特色农业,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打造自有品牌,大力发展旅游业,实现三次产业协调发展。
乡村性、发展类型、陕西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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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901(地理学)
产业延伸类城郊型美丽乡村建设综合技术集成与示范2015BAL01B04
2016-06-0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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