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认定应宽严相济
@@ 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于2004年1月1日起施行.该《条例》体现了《劳动法》保护作为弱势群体的劳动者的立法精神,将工伤分成两种情况,第一种应当认定为工伤;第二种是视同为工伤.对工伤实际认定中出现的一些复杂情况,笔者认为,在具体认定过程中对工伤的范围和条件应作宽泛理解,对”不应当认定为工伤的情况”应作适当的限制性解释和适用,这样才能落实立法的本意.
工伤认定、工伤保险条例、弱势群体、立法精神、具体认定、限制性、劳动者、劳动法、国务院、解释、保护
D92;DF7
2007-07-2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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