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某的医疗费应由谁报销
@@ 王某现为某股份有限公司的合同制工人,1994年8月在某机械厂工作时发生工伤,并经有关部门依法鉴定为伤残八级.2000年6月王某调入某股份有限公司,在调动时,没有就工伤待遇问题提出由某股份有限公司与某机械厂协商处理,王某也没有向某股份有限公司提出工伤问题.2004年8月,王某因旧伤复发发生医疗费2500元,经多次找某股份有限公司报销该治疗费未果,要求依法裁决某股份有限公司按工伤待遇标准报销治疗费.
医疗费、股份、工伤待遇、机械厂、合同制工人、治疗、待遇标准、协商、伤残、鉴定、复发、处理、裁决
R13;TP3
2007-07-2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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