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负伤致残却当被告法院公平判决获赔十万元
@@ 前不久,枣庄市山亭区人民法院审结一起因工负伤后被告上法庭的工伤保险纠纷案.法院判决原告建筑公司与被告大孟终止劳动关系;原告赔偿被告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抚慰金、护理费、辅助器具费等共计100600余元,并承担案件受理费3500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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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法律)
2007-07-2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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