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8-7699.2023.05.007
行政协议裁判准用《民法典》规范:理据、模式与方法
行政协议裁判准用《民法典》规范,具有深厚的理论基础与比较法依据,在我国司法语境下也存在较为强烈的司法需求.以类案检索分析为基础,可以归纳为单独、并行、民主行辅和行主民辅四种准用模式,随着《民法典》的深入实施,准用模式发展变化趋势亦可前瞻.法律方法的运用与修正不可或缺,就个案裁判规范的法律发现而言,需要运用和修正法律发现一般规则;就《民法典》合同解释方法运用而言,需要对一般解释方法进行优先关系安排与综合运用,并对格式条款解释规则予以修正性准用;就准用及其结果的法律论证而言,通过类推适用及其证成操作予以基础性适用,通过叙事、规范和价值层面的融贯性论证予以整体性考量,通过后果性论证方法的运用与修正予以实质性权衡.
行政协议、准用、《民法典》规范、模式、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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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22.1(中国法律)
江苏省社会科学基金一般项目20FXB008
2023-11-2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9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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