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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969/j.issn.1008-7699.2022.05.005

《民法典》中"道德义务性质"赠与的类型化

引用
在"无偿+诺成+非要式"的契约模式下,"道德义务性质"赠与排除任意撤销权的理论正当性可以得到证成.实务中"道德义务性质"赠与纠纷可类型化为四种,应分别予以处理.离婚协议中对未成年子女的财产赠与条款具有"道德义务性质";夫妻间赠与具有"道德义务性质";父母对成年子女的赠与原则上不具有"道德义务性质",但促进成年子女婚姻关系缔结的赠与除外;其他亲属间赠与,仅近亲属及长期共同生活的其他亲属间的"扶助"性赠与具有"道德义务性质".

道德义务、赠与合同、任意撤销权、类型化、民法典

24

DF525(民法)

2022-11-1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9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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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1008-7699

37-1344/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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