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8-7699.2018.06.008
汉代法制领域中的有限皇权
汉代立法领域中,体现了有限皇权.其主要表现是:在律令体系中,律是法律规范的主体,令的地位在律之下.汉代,皇帝的敕令上升为法律,有严格的立法程序,皇帝拥有有限立法权.汉代皇帝的敕令经过具为令、著为令的严格程序方能上升为法律.汉代司法领域中,也体现了有限皇权.其主要表现为:皇帝坚持罪行法定原则,维护法律关于犯罪的基本规定;对案件讨论结果的认可,反映了汉代皇帝对官员司法审判意见的重视;对司法机关独立审判权的认可,反映了汉代皇帝对司法机关独立司法行为的维护.所以,汉代皇帝不论在立法领域还是在司法领域,其权力都是有限的.
汉代、法制领域、有限皇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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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29(中国法律)
陕西省教育厅项目“汉代腐败防治的法律机制研究”17JK0807
2019-01-1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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