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8-7699.2014.03.006
对凯尔森之纯粹法理论的反向探讨
传统法哲学领域中存在着两大理论类型,即自然法理论和经验法律实证主义理论.长久以来,不少人以为这两大理论非但互相排斥,更共同穷尽了法律理论的一切可能.若承认这两大传统理论类型并且认为其穷尽一切可能并排除其它理论类型,将会产生法学上二律背反问题.凯尔森通过引入法律与事实关系的命题解决了这一难题,并提出了自己的纯粹法理论.但是,凯尔森并没有论证纯粹法理论的对立面存在的可能性.通过对凯尔森的纯粹法理论的反向探讨,问题的实质将会转向道德与事实的关系上.对道德与事实关系的论述,将直接关系到法律的合法性与有效性问题.
纯粹法理论、道德与事实、合法性与有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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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0(法的理论(法学))
2014-09-1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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