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德法则究竟如何可能?——围绕《道德形而上学奠基》的文本解读
康德《道德形而上学奠基》通过对自由的现实性与道德法则的可能性的演绎,说明道德法则乃是人们必须无条件遵循的基本实践原则.道德法则(实践性的先天综合判断)的主词“绝对善良的意志”是指一般意义上的善良意志,即神圣的理性存在者与有限的理性存在者的善良意志.联结定言命令的主词“绝对善良的意志”与谓词“其准则总是能把自身视作普遍法则而包括在自身之内的意志”的第三者就是纯粹意志的理念.在实践视角下的自由是理性存在者根据自由理念及与之一致的道德法则理念而行动的能力.人的理知世界的成员身份与纯粹意志使人意识到理性存在者无与伦比的崇高性,纯粹实践理性(亦即自律的能力)就是具有最高的尊严和价值的自在目的,因此,有自由的有限存在者应当遵循定言命令.自由和道德法则理念都指向超验的本体世界,唯有在实践的意义上才获得了实在性.康德开辟了独断论形而上学与主观主义怀疑论之间的第三条道路,即先验观念论的道路,确立了批判的、建构性的形而上学.
康德、道德法则、自由、意志、第三者、《道德形而上学奠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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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516.31(欧洲各国哲学)
2013-05-2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8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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