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8-7699.2012.02.006
加拿大《气候变化责任法案》及其对我国的启示
2010年5月,加拿大众议院通过了《气候变化责任法案》。该法案充分考虑了气候变化的时间性和持续性明确了减排目标,强化了政府的职责,强调了公众参与。不过,该法案也存在用语模糊,内容简单、欠缺操作性,配套措施不具体等不足。尽管该法案最终未获参议院通过,但仍值得我国立法时学习与借鉴。我国在立法时应明确立法目的和基本原则,创设碳排放权交易机制、融资和创新技术机制,明确区分不同的违法类型及相应的惩弱措施,发挥其应有的威慑与惩戒效果。
《联合困气候变化框架公约》、加拿大《气候变化责任法案》、温室气体排放量、碳排放权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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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12.6(法学各部门)
中国法学会2010年部级项目“国内碳排放权交易制度构建的法律研究”CLS-D1088
2012-10-2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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