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8-7699.2011.03.007
民事地域管辖条款之冲突与歧义
一般管辖、特殊管辖、专属管辖等是民事地域管辖中的基本概念。我国现行立法没有科学地定位这些管辖一类型之间的关系誊相关管辖条款的表述也不够严谨甚至不合逻辑,这引发了一般管辖与特殊管辖、特殊管辖与专属管辖以及专属管辖自身条款之间的适用冲突。只有理清这些管辖条款之间的关系,消除立法规定的歧义与矛盾,才能有效发挥民事地域管辖制度的功能与价值。
民事诉讼法、地域管辖、一般管辖、特殊管辖、专属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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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25.1(中国法律)
2012-04-2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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