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8-7699.2010.06.008
我国信访制度困境的宪政思考
信访权利是宪法上公民的监督权,信访制度是保障公民实现其监督权的一项刺度。并没有也无力承担权利救济、纠纷解决的功能。我国信访制度的困境就在于其功能的异化。有的监督功能被弱化,本不具有的权利救济功能却被强化,甚至有代替司法救济成为权利救济主渠道的趋势。因此,要使信访制度的困境得以求解,宪政框架内两条变革思路必须同时并举:一是强化信访制度的监督功能,二是剥离信访制度的权刺救济功能。
信访权利、监督权、信访制度、宪政
D921(中国法律)
2011-09-0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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