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8-7699.2010.05.008
权利的根基——兼评《实用主义、权利和民主》和《可操作的权利》
寻求权利的正当性基础是一项永恒的课题.辛格的实用主义权利观从对传统权利观的权利基础不可证实的批判出发,主张将权利放在人与人所属的共同体的关系之中来理解,进而主张权利存在于涉他的行为和社会关系之中,体现为每个人都平等地承担尊重权利的义务.因此,这一方面为我们理解权利的基础提供了具体的路径,也开放出一个到底是权利行为在先还是权利规范在先的重大理论问题.但是她却假定了我们社会交往关系在一种平等的人与人之间展开,而且我们的理性可以洞察权利行为与权利规范的转化.恰恰是这种理论预设迫使她的权利理论陷入一种难以克服的内在紧张之中.但这都为当下中国社会在权利的舶来与内生的矛盾中寻求权利的根基提供了重要启示.
权利、正当性基础、存在方式
12
D90(法的理论(法学))
2010年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基金青年项目"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视角下的社会公平正义研究"IOCFX009;中国法学会部级法学研究课题青年项目"社会管理与行政管理创新研究CLS-Y1004"
2011-04-0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7页
51-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