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8-7699.2010.02.013
美国金融危机的法律反思
从法律上反思2008年美国金融危机的成因,主要表现为:鼓吹金融自由化,拒斥政府管制所导致的金融监管理念的偏差;错把放松管制等同于放弃监管的金融监管权力的虚置;现有监管制度的内在缺陷导致信贷市场法律规制的失败;货币政策的失误给危机的爆发以可乘之机.因此,必须正确处理金融自由、金融监管与金融创新三者之间的关系,使金融监管随着金融创新的发展不断与时俱进,才能从法律上防止和减少金融危机的发生.
美国、金融危机、法律反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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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12.29(法学各部门)
2010-07-1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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