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8-7699.2008.01.004
网络科技与知识产权法、竞争法之关系——以德国超级链接之法院判决为视野
许多商务活动已搬到网络上来进行.不能用不公平的手段去竞争,不公平的竞争是为竞争法所不容许的.网络科技中之超级链接为网络之核心,没有超级链接,则网络的功能将锐减.超级链接之利用也可能造成不公平的竞争.本文从德国法院判决探讨超级链接可能违反竞争法之类型与具体理由.
网络科技、知识产权法、竞争法、德国、判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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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13.99(法学各部门)
2008-06-0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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