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8-7699.2003.04.025
关于地方税收管理权限的问题和对策
目前地方税收管理权限法制性差、内容杂乱,地方权限十分有限,权限与地方政府事权、职责不挂钩,未能考虑地区间的差异.应以地方政府的职责、事权、提供的公共产品和服务,及国家宏观调控、地区间差异为依据,确定地方税收管理权限.给予地方一定的地方税收的立法权、政策调整权、减免税权,制定税收管理体制,并正式立法.
税收、税收体制、管理权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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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812.7(财政、国家财政)
2005-01-0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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