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观社会”中的工业遗产“造景”天津运河创想中心设计
文章以天津运河创想中心设计为例,探讨了当前工业遗产改造中的一个不可回避的问题,即这种改造已经变成了居伊·德波所提出的“景观社会”中的一种造景行为,它有可能被异化为消费社会的一种资本和权力控制的手段.通过解析天津运河创想中心的设计方法,文章完成了设计所言而未尽的引申意义,即对“景观社会”的一种批判性的态度.
工业遗产改造、京杭大运河、景观社会
TU-86(221);TU984.114
2019-12-1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8页
106-1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