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5-684X.2005.01.009
为中国设计--翰·波特曼建筑设计事务所在中国的设计实践
@@ 接到<时代建筑>的约稿,心里想正好可以回顾一下这几年在约翰·波特曼(John Portman)建筑设计事务所 (以下简称JPA) 工作的感受,有机会和同行们交流一下在境外事务所的见闻,这倒是件好事.可是在"为中国而设计"的标题下,却发现JPA在中国工作这十多年并没有像其他一些境外公司那样"本土化".JPA不论在什么地方、什么时代、始终保持自己的设计思路,为此有时要挑选业主,甚至有时候要承受利益上的损失!
为中国而设计、建筑设计、事务所、时代建筑、设计思路、境外、本土化、约稿、业主、交流
C969(712):TU2;TU(2)(人才学)
2005-03-0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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