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3962/j.cnki.37-1486/f.2020.05.006
我国建立老年人长期照护制度可行吗?
随着我国失能老龄人口规模的迅速扩大、照护需求的快速增长,现有的家庭照护与机构照护面临严峻挑战,失能老年人的长期照护问题已成为摆在社会和政府面前亟待解决的现实问题.建立老年人长期照护制度是问题解决的关键,它对完善社会保障制度、发展长期照护服务体系、减轻家庭负担、增加劳动力供给以及维护失能老年人的社会公民权利具有重要意义.目前,我国的老龄政策逐步完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初步形成,多元筹资主体财力稳健,"以孝为先"传统文化积淀,专业服务人才队伍正在壮大,表明我国已初步具备建立老年人长期照护制度的基本条件.其推进路径是:构建以长期护理保险为核心的多层次筹资制度;发展"以老年人为中心"的整合照护服务体系;建立正式照护与非正式照护相结合的责任共担机制.
失能老人、长期照护制度、长期照护服务、长期护理保险、人口老龄化
F241.34(劳动经济)
2020-09-2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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