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3962/j.cnki.37-1486/f.2017.03.007
基于联合协商的企业污染物减排模式研究
当前我国环境问题十分严重,鼓励企业作为主体参与污染减排成为共识.然而,我国环境行政合同等自愿环境治理协议在实践过程中存在适用对象混乱、治理预期不确定、企业与政府之间存在信息不对称以及企业"搭乘"等问题.在对环境行政合同的适用范围、性质、类别进行分析的基础上,利用联合确定基数确定法讨论了合同微观层面管理型与技术型减排量确定方式和奖惩机制.研究认为,基于联合协商的环境行政合同微观机制,能够降低因企业利用信息优势进行欺诈的行为,了解企业实际减排成本,帮助我国构建一套适合当前环境行政合同运行的政策体系.因此,我国应该吸取发达国家经验,鼓励企业签订环境行政同,帮助企业实施技术改造,设定合理的减排补贴标准,对减排企业给予一定激励.
主动污染减排、联合协商、信息不对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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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205(国民经济管理)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我国水资源反退化适应性管理模式研究"12CGL068
2017-06-3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8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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