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3962/j.cnki.37-1486/f.2015.06.016
立足“新常态”,促进京津冀地区协同发展
在我国社会经济发展已经进入“新常态”的背景下,京津冀地区的协同发展既是难得的机遇,同时又在经济发展接近环境容量上限的情况下,对政府的现代化治理提出了严峻的挑战。近年来,京津冀地区发展面临严峻的生态环境压力,地区间协同发展的必要性很强、空间很大。在市场对资源配置过程中起决定性作用的前提下,要避免人为制造“税收洼地”,通过设立财政发展专项基金、促进地区横向转移支付以及创新地区税收分享机制,促进京津冀地区协同发展。
新常态、财税政策、京津冀、协同发展
F127(中国经济)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深化税收制度改革与完善地方税体系研究14ZDA028》阶段性成果。本文受到北京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首都地区征收交通拥挤税与烟尘排放税的可行性分析”13JGB122;北京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重点项目“推进北京市生态文明建设的依法治理研究”15FXA002;中央财经大学青年创新团队“中国生态文明建设中的能源财政问题研究”和“中财---鹏元地方财政投融资研究所”的资助。
2015-11-2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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