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2095-3410.2014.03.014
“营改增”对航空运输企业及其相关产业的效应分析
“营改增”对于航空运输企业及其上游企业---机场企业、飞机融资租赁企业都有不同的正面影响,但“营改增”的某些措施及增值税链条的不完整也给上述企业带来了一定的负面影响。对于航空运输企业的下游客户而言,“营改增”可以提高下游企业的可抵扣税额,但客运服务中所含进项税额无法抵扣使得重复课税仍然存在。因此,我国应当加快增值税扩围的步伐,制定更为合理的“营改增”过渡期增值税抵扣政策,进一步完善融资租赁行业的相关政策规定,建立合理的客运发票抵扣制度,并提高航空运输企业的定价能力,使税负在航空运输相关上下游环节间合理分配。
营改增、航空运输企业、机场企业、融资租赁企业、效应
F812.42(财政、国家财政)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财税机制与制度研究”项目编号13&ZD031;教育部规划基金项目“发展中国家的税制累进性与再分配---中国再分配税收政策优化”项目编号13YJA790052;山东省软科学项目“‘营改增’对山东省产业发展的影响分析及对策研究”项目编号2013RKE27037的阶段性成果。
2014-06-1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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