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2095-3410.2009.01.002
公共产品供给模式之比较
从供给主体角度,有四种公共产品供给模式,即公共供给、私人供给、第三部门供给和PIP供给模式.纯公共产品供给适合公共供给模式,部分准公共产品供给可以采取私人供给模式,第三部门在社区服务供给方面具备比较优势.公共产品单一供给主体不可避免"失灵"问题.PPP供给模式是公共部门与私人部门、第三部门缔结为合作伙伴关系供给公共产品的一种有效模式,竞争、激励和博弈不仅提升公共资源的配置效率,也能维护社会公众的公平利益.
公共产品、供给、第三部门、P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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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062.6(经济学分支科学)
江苏省哲学社会科学重点项目"促进公共教育资源向经济薄弱地区和农村倾斜研究"07SHA011;安徽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构建和谐安徽分配机制研究"AHSKF05-06D12;安徽省科技厅软科学项目"安徽和谐新农村建设的公共财政支持研究"06035019
2009-03-3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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