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3-1565.2019.06.017
完善我国治安管理处罚体系的思考
在我国治安管理处罚体系中,公安机关同时扮演着执法者和裁判者的双重角色,缺乏有效的监督者.完善我国治安管理处罚体系,不宜改变我国治安管理处罚体系的二元结构,而应根据我国的法治化水平,在满足现实治理需要的前提下,完善以行政拘留为代表的治安管理处罚体系,形成合理的运行机制.这样既可以提高治安案件的办案质量,又可以回应理论界关于警察权的关切.
治安管理、裁判程序、处罚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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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631(国家行政管理)
2020-03-1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6页
140-1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