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3-1565.2018.06.005
司法改革背景下家事审判专业化建设之路径优化
家事审判改革主要是推进审判专业化建设;法院内设机构改革则是去除司法行政化,撤并现有内设机构,实行“扁平化”管理.家事审判改革与司法改革反映出的是一“分”一“合”两种不同导向.如何统筹家事审判专业化建设和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值得认真思考.由于家事案件主要集中在中级和基层法院,其在家事审判专门机构设置、家事审判人员配备、家事案件分配、家事案件考核评价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尤为突出.在司法改革背景下,适宜通过“扁平化”之下的专业化,不断优化家事审判专业化建设的路径.
家事审判改革、内设机构改革、家事审判队伍、专业化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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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15.2(法学各部门)
山东省社会科学规划审判研究专题一般项目“家事审判改革问题研究”17CSPJ25
2019-01-1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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