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3-1565.2018.04.017
治安行政权社会化的边界及其规制研究
治安管理行为社会化概念使用的混乱,既与概念使用的语境有关,也与学者对治安管理行为社会化的理解不同有关.治安管理行为社会化,实质上是治安行政权的社会化.科学界定治安行政权社会化的内涵,可以考虑从“底线思维、目标意识、法治思维、问题意识、系统思维”等纬度衡量其边界问题.同时,回应社会治理创新视阈下治安行政权社会化的科学性和法治化需求,应从“行政伦理、法律体系、评估体系、运行过程、权力类型”等方面对治安行政权社会化进行规制.
治安权、行政权社会化、规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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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631(国家行政管理)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一般项目“法律经济学视阈下的民间融资刑法规制研究”2015BFX086;河南省政府决策招标项目“郑州建设国家中心城市的治安保障体系建设对策研究”2017B148;河南省教育厅人文社科资助项目“依法治省视野下的河南高等警务人才培养战略研究”2017ZZJH-415;河南省综治办2018年度综治工作研究专项课题第55号“社会治理创新视阈下治安行政权社会化的边界及其规制法治化研究”的阶段性研究成果
2018-09-1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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