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3-1565.2014.03.011
刑事执行权的行政权定位及其影响
刑事执行权在授予刑事执行机关行刑权力的同时,也提供了刑事执行存在的合法性.在刑事执行权的权力属性问题上,存在着司法权说、刑事行政权说和司法权、行政权统一说等不同见解.尽管行刑权与量刑权同属于刑罚权的范畴,但性质截然不同.行刑权的主体应当是行政机关,其执行的内容不具有司法权属性.将行刑权定位为行政权,不仅有利于明确行刑机关的职能,推进刑事执行主体的变革,而且有利于规范行刑机关的行刑,保障刑事执行的有序有效以及罪犯的合法权益.
刑事执行权、行政权、司法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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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15.3(法学各部门)
2014-10-1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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