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3-1565.2011.04.008
论中央政法委对民事司法改革的领导
始于20世纪90年代初的中国民事司法改革,系在学界的推动下由最高人民法院主导的,但由于某些原因而在民事司法实践中遭遇了重大挫折.当前由中央政法委主导的民事司法改革看似是在走回头路,实是我们党为了纠正误入歧途的民事司法改革而作出的艰苦努力.我国未来的民事司法改革应当在坚持党的领导与坚持学术性之间取得平衡,如此方能建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事司法制度.
民事司法改革、最高法院、中央政法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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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15(法学各部门)
教育部“纪念建党九十周年”专项课题资助项目:加强党的司法能力建设研究10JDJNJD283
2011-12-0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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