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3-1565.2008.05.002
律师参与我国集团诉讼的思考
主动参与和被动参与是我国律师参与集团诉讼的两种模式.应从允许律师获得胜诉酬金、确立律师强制代理制度和有限适用惩罚性赔偿三个方面来强化对律师在集团诉讼中的权利保障,从完善律师收费制度、限制律师和解、加强案件管理和公开集团诉讼的过程与结果四个方面来强化对律师在集团诉讼中的权利制约.
集团诉讼、律师参与、权利保障、权利制约
20
D915.2(法学各部门)
教育部重大攻关项目"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与和谐社会的建构"05JZDH004的子课题"民事诉讼程序的多元化"成果之一
2009-02-2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5页
1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