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法学的历史性与非历史性
万方数据知识服务平台
应用市场
我的应用
会员HOT
万方期刊
×

点击收藏,不怕下次找不到~

@万方数据
会员HOT

期刊专题

10.3969/j.issn.1673-1565.2007.03.003

历史法学的历史性与非历史性

引用
历史法学以守成性反对革命性,以自发性反对建构性,以相对性反对普遍性,以对自然法学普遍主义的诟病作为思想缘起.历史法学的历史性体现在其以归纳、移情、语境作为法学基本方法,主张法律发展的连续性和相对性,体现了其尊重历史的实证精神.然而,历史法学坚持客观精神发展的线性历史观,以抽象的民族精神作为历史发展的动力而忽视人的能动性,将法律的合法性建立在历史的基础上而主张回归历史上的法律,又犯了反历史主义的错误.

历史法学、历史性、非历史性、自然法学

19

D909(法的理论(法学))

2007-09-0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5页

18-22

相关文献
评论
暂无封面信息
查看本期封面目录

山东警察学院学报

1673-1565

37-1432/D

19

2007,19(3)

相关作者
相关机构

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平台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现代服务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及应用示范”重点专项“4.8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技术研发与创新服务示范”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资助 课题编号:2019YFB1406304
National Key R&D Program of China Grant No. 2019YFB1406304

©天津万方数据有限公司 津ICP备20003920号-1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 许可证号:0108284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总)网出证(京)字096号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4000115888    举报邮箱:problem@wanfangdata.com.cn

举报专区:https://www.12377.cn/

客服邮箱:op@wanfangdata.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