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2-769X.2022.06.010
论商标侵权合法来源抗辩的构成要件
商标侵权损害赔偿之诉中,被诉侵权者往往提出合法来源抗辩,主张其不应承担赔偿责任.现行《商标法》第64条第2款对合法来源抗辩作了相应规定,但是该规定较为原则.为提高法律的可预测性,避免合法来源抗辩伤害到商标的保护领地,有必要进一步明确商标侵权合法来源抗辩成立的构成要件.商标侵权合法来源抗辩主体应扩及至其他中间交易主体;主观要件中的"不知道"仅指"实际不知道且不应当知道";客观要件体现为取得方式合法、交易真实并应权利人要求说明提供者.以上要件缺一不可,共同构成判定合法来源抗辩是否成立的标准.
商标侵权、合法来源抗辩、构成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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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F523(民法)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20BFX118
2023-02-1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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