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2-769X.2022.02.009
控辩平等原则下中国特色有效辩护制度之构建——以死刑复核程序为视角
有效辩护制度作为西方法律制度的"舶来品",自引入我国后就受到了极大重视.以控辩平等原则为核心构建中国特色有效辩护制度是刑事诉讼程序法教义学与司法实践结合之必然.在党的领导下,以人民为中心,从实现普遍辩护到构建准入辩护,最后达到有效辩护是全面建成中国特色有效辩护制度的基本路径.2021年《法律援助法》颁布,其中第26条关于死刑复核案件应指派具有三年以上相关执业经历的律师担任辩护人之规定,最终填补了普遍辩护在刑事诉讼中的缝隙,初步确立了准入辩护在司法实践中的目标.为死刑复核案件被告人提供更为普遍化、优质化的辩护服务;为迈向有效辩护提供有力的理论支撑及坚实的实践基础.
中国特色有效辩护制度、控辩平等原则、死刑复核程序、普遍辩护、准入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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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15(法学各部门)
2022-06-2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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