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2-769X.2021.03.007
责任同时存在原则的困境、辨析与突围
责任同时存在原则在刑法教义学理论的贯彻中存在两个矛盾现象:原因自由行为与超越承担过失.学界的某些观点为解决上述矛盾进而维护责任同时存在原则,采前置认定思维对其进行解释.但是该种思维不当地扩张了禁止规范的覆盖范围,过度提前了着手的认定时点.在区分作为评价对象的责任事实与评价标准的规范责任基础上,采取例外思维具有合理性.在例外思维下应区分构成要件规范与附随性的不真正义务,行为人违反前置的不真正义务将会使得嗣后的责任阻却事由产生失效的后果.责任阻却事由失效说的判断条件应从主客观两个层面展开,主观层面要求至少具有预见可能性,客观层面要求具有合法则的条件关系.具体的罪名认定则需要考察行为人在结果行为阶段的客观不法与主观认知.
责任同时存在原则、前置认定思维、例外思维、责任阻却事由失效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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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F61(刑法)
2021-07-2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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