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9510/j.cnki.43-1431/d.20171211.010
欧洲人权法院对律师帮助权的限制及启示
作为后天拟制的法律权利,律师帮助权可以被依法限制.欧洲人权法院在相关判例中,针对现行犯抓捕后询问现场物证问题、作为证人时的认罪供述、公共利益受到重大威胁、自愿放弃律师帮助等情况,从身份、内容、利益、自陷等角度,对律师帮助权作出限制.判例时我国刑事诉讼有若干启示,如对贿赂犯罪可采取控制下交付、记录现场抓获后讯问物证问题的书证可采、未作为嫌疑人时作证的证言可采、把握对恐怖犯罪嫌疑人的限权比例.
律师、判例法、律师帮助权、欧洲人权公约、欧洲人权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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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F85(司法制度)
2016年西南政法大学学生科研创新计划“论新型检律关系之构建”资助项目2016XZXS-166
2018-03-1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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