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2-769X.2017.05.008
法治社会视阈下网络舆论的法治功能研究
网络传媒的快速发展使得网络社群事实上逐渐成为社会发展的新型组织样态,在此基础上所形成的网络舆论基于网络媒介下的理性交往而具备了一定的法治意义.从理论而言,作为社会公众意见交流整合的现实结果,网络舆论代表着社会主体的自治力量,在价值归宿上以实质化的正义作为根本追求,从而在法治意义上具备了与法治社会的目标一致性.既往对于网络舆论干涉司法的错误认知存在着逻辑上的悖论,这种悖论源于权力性因素的干扰,使得网络舆论的权利本质异化为舆论司法的现实假象.随着公众理性及法治意识的提升,网络舆论能够妥善的整合社会意见,从而通过立法参与、权力监督、权利保障以及理性共识的培育具备独特的法治功能.
网络舆论、法治社会、交往理性
15
D905.1(法的理论(法学))
2017-11-2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9页
63-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