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9510/j.cnki.43-1431/d.20170223.003
我国庭前证据移送方式及相关制度改革之联动——以庭审实质化为视点
庭前证据的移送方式决定着审判人员庭前审查的范围以及能否对案件产生庭前预断的效果.我国庭前证据移送方式改革经历了一个螺旋式上升的发展过程.庭前证据全案移送方式的重新确立,是我国庭审实质化改革的一个重要环节,该制度目的的实现有赖于一系列相关制度的完善.
全案移送方式、庭审实质化、审判中心主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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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F718(诉讼法)
2017-08-0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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