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9510/j.cnki.43-1431/d.2017.01.011
庭前会议之功能拓展研究
2012年刑事诉讼法新增的庭前会议制度,在一定程度上可以作为制约法官预断的一种制度设计.庭前会议功能的发挥,有助于减轻法官在庭前阅卷所形成的负面影响,并使得与审判相关的信息充分流动,从而促使法官理性地对待控辩双方.实践中,庭前会议的适用率偏低,而且它的召开基本上是为了处理非法证据排除问题.因此,为有效发挥庭前会议的功能,应当推进庭前会议的诉讼化改造以及加强庭前会议结论的约束力,明确庭前会议与庭审活动的关系等.
庭前会议、案卷移送、功能拓展、功能限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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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F711(诉讼法)
2017-02-1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7页
99-1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