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2-769X.2016.01.003
论预防接种异常反应损害的社会法救济
从发生、影响对象及解决途径看,预防接种异常反应致害是典型的社会问题,需要通过有别于传统损害赔偿制度的特殊机制补偿受害者.我国现行立法规范位阶较低,补偿项目地方差异较大,救济程序繁杂.为此,应在借鉴比较法经验的基础上,重构预防接种异常反应致害救济程序,实现对受害者的便利、高效救济.
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社会问题、社会法、救济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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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F522(民法)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西部项目“社会法基本范畴研究”项目编号12XFX027
2016-03-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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