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2-769X.2015.06.011
应诉管辖制度适用之探讨
2012年修订的《民事诉讼法》进一步肯定和完善了民事诉讼程序中的应诉管辖制度.应诉管辖的适用要件在借鉴各国立法范例的基础上,应考虑与我国民事诉讼程序现存制度框架的体系协调问题;在进一步推动辩论主义诉讼理念的司法改革趋势下,也要对现行起诉受理制度和职权移送制度进行相应的改革,增加法院法官的释明权.同时,为推行应诉管辖制度,也要对专属管辖等制度进行协调性的解释和界定.
应诉管辖、立案登记、职权移送、释明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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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F72(诉讼法)
2015-12-2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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