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2-769X.2015.05.011
单位贿赂犯罪的立法检视与改进
单位受贿罪、对单位行贿罪、单位行贿罪共同组成了狭义的单位贿赂犯罪是立法进步.狭义的单位贿赂犯罪罪名体系遵循“自然人”和“单位”组成的“二元立法结构”.狭义的单位贿赂犯罪立法具有过度依赖“二元立法结构”的单一倾向,以至出现立法体系的交错,导致单位贿赂犯罪在刑罚领域区分刑罚幅度并不均衡.应从罪状和法定刑两方面改进单位贿赂犯罪的罪名体系.
单位贿赂犯罪、二元立法结构、立法检视、立法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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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F636(刑法)
2015-11-12(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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