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利益衡平视域下湘江流域生态补偿
随着社会经济的高速发展,湘江流域上下游地区的生态环境保护和经济发展之间的矛盾和冲突加剧,而生态补偿作为利益平衡机制之一,是解决这一矛盾冲突实现环境正义促进湘江流域地区可持续发展的有效途径.尽管已经开始进行试点工作,但仍需从以下几方面完善湘江流域生态补偿机制:一是尽快出台《湘江流域生态补偿办法》;二是明确湘江流域生态补偿法律关系的主客体;三是明确生态补偿的范围和标准;四是湘江流域生态补偿方式应当多元化;五是完善湘江流域生态补偿的监管、评估和激励机制、建立合理的干部考核机制;六是培养湘江流域公众生态补偿意识.
利益衡平、湘江流域生态补偿、内涵、完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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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F46(经济法、财政法)
国家社科基金重点项目“我国流域生态补偿法律制度建设研究”12AFX014;湖南省软科学重大项目“湘江流域生态补偿法律制度研究”2012ZK1005;湖南省科技厅重点项目“湘江流域生态系统管理法律制度研究”2012TZ2016;湖南省省情咨询课题“湘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机制研究”2012BZZ4;湖南省教育厅项目“生态补偿法律问题研究”10C0934;“我国流域生态补偿法制理论与实践研究——以湘江流域为例”12A086;省高校创新平台开放基金项目“城镇化过程中湘江流域环境健康状态响应与调控”13K033
2014-01-1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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