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2-769X.2011.03.009
致体质特异人死亡的轻微暴力行为的法律定性
目前理论界关于致体质特异人死亡的轻微暴力行为的定性问题的三种主要观点--意外事件说、故意伤害致人死亡说和过失致人死亡说都有失偏颇.准确给致体质特异人死亡的轻微暴力行为进行法律定性,应从其行为本身是否属轻微暴力,及对不同行为类型的特征具体分析行为的性质.明知他人体质特异致其死亡的轻微暴力行为,应区分情况以故意杀人罪或过失致人死亡罪定性;而不明知他人体质特异致其死亡的轻微暴力行为则应归为意外事件.
体质特异人、轻微暴力、故意伤害、意外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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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24(中国法律)
2011-09-2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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