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2-769X.2011.03.007
论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的立法完善
刑法第347条规定的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1]是司法实践中最常见的毒品犯罪.然而就立法而言,本罪并非完美无缺.本罪在罪名、立法模式以及刑罚等方面存在缺陷,需要对其进行完善,建立较为合理的犯罪体系,以利更公正、准确的打击此种犯罪.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立法、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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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24(中国法律)
2011-09-2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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