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2-769X.2009.06.009
多难兴法:对灾难与法律发展关系的初步探讨
灾难包括冲击和威胁社会生存的一切自然和社会事态.灾难在法制的生存和发展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根本性的作用.从法律起源可以看出,它对灾难的防制具有极其关键的意义.灾难与重大社会变动藕合,会导致整个社会结构和法制体系的根本性变革.危机时期的法制变革对其后的法制发展具有根本的约束作用,在应对危机过程中发展出来的"专制"因素构成各种政治制度存续的基本条件.
法制、灾难、起源、发展
7
D903(法的理论(法学))
2010-03-02(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9页
77-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