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2-769X.2009.06.003
台商隐名投资产生的法律问题思考
@@ 一、绪论
自2008年11月海协会和海基会签署了<海峡两岸空运协议>、<海峡两岸海运协议>、<海峡两岸邮政协议>和<海峡两岸食品安全协议>四项协议以后[1],两会于2009年4月又签署了<海峡两岸金融合作协议>、<海峡两岸空运补充协议>和<海峡两岸共同打击犯罪及司法互助协议>[2].有报道称"两岸经济合作架构协议"(ECFA)谈判也有可能于2009年10月启动[3].
台商、资产、法律、海峡两岸、合作协议、两岸经济合作、签署、两岸金融、空运、打击犯罪、补充协议、安全协议、海协会、海基会、邮政、谈判、司法、食品、启动、架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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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83;TP3
2010-03-02(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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